规划对我国现行核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价,规划认为,2011 年3 月日本福岛核事故后,进一步保障核安全与防治放射性污染任务更加艰巨和紧迫;核安全监管部门审评和监督能力逐步提高,运行核电厂及周边环境辐射监测网络基本建立;在建的26 台核电机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有效,工程建造技术水平与国际保持同步。
规划说,研究堆安全整改活动持续开展,现有研究堆处于安全运行或安全停闭状态。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保持安全运行,未发生过影响环境或公众健康的核临界事故和运输安全事故;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由上世纪90 年代的每万枚6.2 起下降至“十一五”期间的每万枚2.5 起。
按照规划安排,2012 年底前,将根据调整后的地震区划图,完成对所涉及研究堆的抗震校核及必要的改造工作,并重新优化其运行管理程序;按照现行标准对核燃料循环设施老旧厂房进行抗震校核,并根据校核结果进行加固或限期退役。
同时,为大、中型研究堆增设事故后堆芯监测装置; 根据核燃料循环设施厂址特点,建立外部应急支援接口,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抵御极端自然灾害的能力。
2013 年底前,将结合各核电厂可能遭遇水淹情况的评估结果,落实各核电厂防水淹措施;完成秦山核电厂防洪改造工程;研究制订核电基地多机组同时进入应急状态后的响应方案。
2015 年底前,开展外部事件概率安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