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组由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和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专家组成。期间,验收组依据订货合同及出厂验收大纲,分别对合同产品出厂文件和实物进行了检查验收。文件验收组抽查了制造相关质量活动文件,审查了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检查结果表明质量证明文件完整,出厂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合同要求。实物验收组对合同产品实物进行了清点,并随机抽取了8组燃料组件,对其外观、完整性、清洁度、标识、控制棒抽插力等项目进行了检查验证,检查结果均符合技术条件规定的要求。
验收组一致认为:由中核燃料南方分公司制造的恰希玛核电站一期第八次换料燃料组件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同意验收出厂,准予转入合同产品的包装和装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