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联合国2月6日电(记者白洁 林琼)印度尼西亚外交部长马蒂·纳塔莱加瓦6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交存了该国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文书。
纳塔莱加瓦在与潘基文会晤后会见记者时说,印尼是《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附件二中列出的44个裁军谈判会议成员国之一,这类国家的批准对于条约生效至关重要。印尼不仅是条约的支持者,也是参与起草条约的国家之一,之所以过去选择保留对条约的签署“是因为我们希望拥有核武器的国家能够率先这样做”。
纳塔莱加瓦说:“现在我们看到在推动裁军方面存在着不可多得的契机,印尼政府和国会于是决定批准条约,并期待着我们的签署能够鼓励其他国家——尤其是附件二中所列的其他国家也能够这样做,以确保我们在促进条约生效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印尼于2011年12月6日批准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使得全世界批准该条约的国家达到156个。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1996年9月在联大获得通过,旨在促进全面防止核武器扩散、促进核裁军进程,从而增进国际和平与安全。按照规定,条约将在附件二中列出的所有44个裁军谈判会议成员国交存批准书之日起第180天生效,目前仍有8个成员国尚未批准该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