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读卖新闻》网站报道,
日本经济产业省原子能安全保安院负责原子能灾害对策的森山善范,11日就北海道电力公司泊核电站3号机组以及关西电力公司大饭核电站1号机组近4个月来,在未完成定期检查的状态下持续进行“试运转”一事指出,“从法律角度看,可能存在问题”。他准备要求两电力公司尽早提出检查申请。
根据保安院提供的消息,尚处在定期检查状态下的两机组于3月上旬开始试运转。按照惯例,机组应在1个月内接受保安院的最终检测,合格后可正式投入运转。但实际情况是两台机组均未接受最终检测,在大地震发生后依然维持“试运转”状态。由于日本电力事业法规定电力公司每13个月必须对核反应堆进行1次定期检查,而上述两台机组至今处于“未检查”状态,因此很有可能违反了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