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大纲于2005年制定,其内容以原有的坚持核燃料循环利用路线为支柱。该大纲与其前身《原子能研究开发利用长期计划》一样,大体上每5年修订一次。
原子能委员会事务局人士指出:“快中子增殖核反应堆‘文殊’号原型堆重新启动、使用钚铀混合氧化物的钚热核电站投入使用、原子能的海外出口等,近年来出现了诸多巨大变化,面对这些课题,已经到了该考虑修改大纲的时候了。”
在听取有识之士和普通市民的意见后,原子能委员会将在9月底前对大纲修改的必要性发表见解,然后召开大纲制定会议,正式开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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