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当天发表声明说,总干事巴拉迪与印度代表签署了该协议。
国际原子能机构与印度2009年2月2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签署了核安全保障协议,为解除国际社会对印度实施了30多年的核贸易禁运铺平了道路。同时,这一协议的签署为印度与美国2006年达成的《印美民用核合作协议》的实施开了绿灯。舆论普遍关注印度将从这项核安全保障协议中得到什么?
印度于1974年5月进行首次核试验,并一直拒绝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因此受到了西方国家的核贸易禁运。然而,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美国从自身战略利益出发,在核供应问题上向印度打开了一扇后门。2006年3月,印美两国签署了《印美民用核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印度可以在不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情况下,获得美国的核技术及核燃料,但印度的军用和民用核设施必须分离,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
2007年11月,印度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启动有关印度核设施接受该机构监督问题的谈判。去年8月,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35个成员国举行会议,同意与印度签订核安全保障协议。9月,核供应国集团45个成员国也就取消对印度核出口限制达成一致。而印度与国际原子能机构2月2日签署的核安全保障协议意味着印度终于可以绕过《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从国际社会获得所需的核燃料和核技术。
印度舆论认为,从《印美民用核合作协议》到刚刚签署的核安全保障协议,使印度事实上获得了有核国家的地位,同时加强了印度与美国之间的特殊战略关系。印度既可以从国际上获得先进的核技术和急需的核燃料,同时并没有失去在必要的时候进行核试验的权利。
印度舆论还认为,不论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还是《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它们的核心内容只有一个,即除了条约所承认的五个核大国,即中、美、英、法、俄五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外,其他国家都不得发展核武器,只能以无核国家身份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取得参与国际民用核能合作的资格,而印度不能接受的恰恰就是这一点。
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下,印度在美国的支持下获得的特殊待遇。印美核协议又被简称为“123协议”,因为美国1954年通过的《原子能法》中第123条规定,美国政府与其他国家开展核能合作需要根据该法签署一个具体的双边协议,因此后来美国同其他国家的所有核合作协定均被简称为“123协议”。按照所谓的“123协议”,印度必须承诺不进行新的核试验。但是,在印度拒绝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情况下,美国布什政府却对印度网开一面,事实上承认了印度的特殊地位。
为了安抚对印美核合作感到不安的国家,美国方面称,根据美国国会通过的《海德法案》,一旦印度进行任何新的核试验,美国将立即终止一切双边核合作,并将追索所有的核原料、技术和设施。而印度方面却认为,在《印美民用核合作协议》中,并没有包括禁止印度进行新的核试验的内容。
国际原子能机构与印度签署的核安全保障协议为《印美民用核合作协议》的最终实施开了绿灯。一直拒绝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印度今后在核问题上的政策走向如何?国际社会将拭目以待。
新闻来源:国际在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