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本工业和安全局的建议,日本核电站的检查间隔期将调整为24个月。
根据日本现有的反应堆监管法,日本所有核电站的检查间隔期为13个月,检查期间开展核电站的维护和安全检查工作。但在其他国家,类似反应堆的检查间隔期为18个月或24个月,使电网管理方可保持更好的连续性,并提高了核电站运营商的经济效益。日本核与工业局(NISA)表示将修订上述立法。日本原子能公司表示,在与日本电力工程与检查公司、日本机械工程师协会讨论之后将做出决定。
据悉,从2008年4月起,核电运营商可申请延长核电站的运行周期。届时可申请三种核电站检查间隔期——13个月、18个月和24个月。在申请延长核电站的运营周期时,核电运营商必须提供核电站设备的长期运行状况,并需详细介绍维护计划和运行计划。 引自:世界核新闻网,2007-9-4